•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19-0001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19-06-11 发布日期: 2019-06-1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印发《全市医保系统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医保发〔2019〕4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全市医保系统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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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医保发〔2019〕4号



各区县(含高新区、南部山区、先行区)医疗保障部门,局机关各工作组,市医保事业服务中心、市医保事业中心(筹):

现将《全市医保系统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医保系统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医疗保障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问政山东》节目中反映出“监管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服务不到位、落实不到位”等深层次问题,根子在于工作作风不扎实。为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改进作风,进一步提高全市医保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从根本上解决为民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市局决定从即日起,利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如下:

一、攻坚目标

以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新思想观念、克服顽瘴痼疾,以《问政山东》反映的系列问题为导向,全面排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强化督查督办,狠抓整改落实。确保系统上下在工作作风、监管执法、政策落实、服务水平上有较大提升。

二、攻坚重点

(一)加强政治学习,在工作作风上大整改、大提升。

突出整改重点,着力解决医保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政策空转、不抓落实;脱离群众、调研不足;不细不实、管理松软等问题。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教育活动,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在线”学习交流平台,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开展好“学、查、比、提”四项活动,在“学”上下功夫,切实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在“查”上出实招,深入剖析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比”上亮本领,推动“三服务”工作落实走在全市前列;在“提”上求实效,使担当作为、为民服务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意识上提升境界,在工作作风转变上取得实效。

(二)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和价格检查力度,在监管执法上大整改、大提升。

1.打击欺诈骗保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为。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重复检查、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不合理用药等行为。

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和无指征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

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虚假住院、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经营摆放化妆品、生活用品;检查执业药师是否在岗。

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

医保经办机构(包括承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商保机构):重点查处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2.检查药品耗材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的重点任务。

重点检查公立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药品(麻醉药、精神药品、防治传染端正和寄生虫端正的免费用药、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除外),是否有违规网下采购药品行为,是否有高于挂网限价采购药品情况,是否有加价销售药品情况。

3.工作方式方法。

一是对定点医药机构拉网式全面检查。要逐一检查辖区内的定点医药机构,全面排查是否存在违约、违规、违法行为。要制作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逐个击破、销号管理;市医保局对重点对象重点排查,通过全面分析、厘清侧重点,对欺诈骗保的重灾区、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检查。以举报投诉的热点、大数据分析的疑点为突破点,对易出问题的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并不定时进行飞行检查、突击抽查,检查结果全市通报。

二是对举报线索全面核查。对投诉举报的案件要高度重视、力办彻查、限时办结。建立投诉举报案件查办台账,市医保局将强化督导检查,对国家、省、市移交到区县的线索全部复查,对市级查办的线索每半年进行“回头看”。

三是对住院、门诊可疑不合理费用全面复查。重点检查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和就诊频次较多、使用医保基金较多的参保人就医购药行为;复查大额医疗费用票据,对2018年以来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票据全面复查;结合智能监控数据,对五万元以下的票据抽样复查;复查过高门诊(含门诊规定病种)费用的真实性,重点复查2018年以来,年度门诊医疗费用明显增高参保人的就医情况,对门诊费用排名前100位的参保人员进行全面复查。

四是用好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市、区县医保局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在公众号和邮箱中建立举报通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线索,用好举报奖励机制,核查属实后应及时兑现奖励。

五是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强化智能监控。加快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积极探索“人脸识别”、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应用,实现对医疗费用、药品耗材、医疗行为全天候、全方位的立体式监控。进一步完善智能监控规则,细化事前预警、事中监控指标,拓展监控功能,扩大监控范围,提高监控质量,形成更加完善的日常监控机制。

六是用好第三方力量,探索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监管。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丰富监管力量和监管技能。加强对第三方单位的管理和指导,共同做好基金监管工作。

4.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大处罚力度。完善细化协议内容,将医师药师纳入协议管理,对因欺诈骗保被解除协议的医药机构,3年内不得再与其签定协议,对查实的违法违规的案例,根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或顶格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视情况分别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察委处理,绝不姑息手软,绝不以罚代刑。

二是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医保基金行政执法标准化办案体系,提高违法案件查办实效,提高抽检、飞检的频率。组织全市医保经办人员分批分次进行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基金监管执法能力水平。

三是要加大宣传曝光力度。通过宣传唤醒社会上对医保的法治意识,强化舆论引导,形成震慑效应,巩固高压态势,促进行业自律。

(三)力促“减证便民”等惠民措施的落地实施,要在政策落实上大整改、大提升。

以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为重点,以为参保人、用人单位、定点机构提供方便、快捷、暖心的服务为目标,推出减证便民12项措施。

1.取消部分医保申报表格中需要单位盖章的要求。凡通过医保系统能够获取的信息,无需参保人提报、证明。参保人员办理异地急诊报销、门诊规定病种申请、市外转诊转院、异地备案手续时,提交申报表格上取消管理单位盖章要求。

2.实现医保卡在全市定点药店“漫游”。将市级与独立统筹的6个区县(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认定的定点药店变“分散”为“集中”,实现全市“互认”“互刷”,参保职工可持医保卡在全市内任意一家定点药店刷卡结算。

3.实现生育待遇报销全市通办。将生育保险业务“下沉”到区县,市本级、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济阳区、高新区、南山区等10个医保经办机构均可受理生育保险业务,参保人办理生育保险业务时,不受属地管理的限制,可就近选择一家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可由参保单位代办,也可由参保职工或家属自行办理。

4.实现医保个人账户金省内异地刷卡通用。首批68家定点医院、16家定点药店实现互联互通,省内其他地市人员来济就医时可刷卡结算。针对《问政山东》节目反映的“异地刷卡‘一卡通用’难实现”问题要逐一测试核查,确保真正实现互联互通。

5.取消区县参保职工到市区医院转诊手续。尽快完成政策调整和经办落实,全面取消6个独立统筹区县(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参保职工到市内区外医院的转诊转院手续,并尽快实现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即时结算。

6.全面实行网上异地备案。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在网上申报长驻外地人员的备案信息,取消现场办理环节。

7.精简灰名单报销材料。对因灰名单期间(参保人发生意外伤害的情况除外)在医疗机构联网结算时暂缓报销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可持医疗发票在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报销手续,取消病历、费用明细清单、检查检验结果单等其他证明材料。

8.缩短灰名单期间医疗费用报销时限。对灰名单期间在医疗机构联网结算时暂缓报销的医疗费用,参保人持医疗发票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应尽快给予报销,将报销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9.精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相关材料。取消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单位出具的已婚未婚证明、村(居)委会出具的男职工配偶无业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等六项证明材料,对参保人的计生信息通过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对无法联网获取数据的省外户籍的生育女职工,通过个人承诺、单位审核等方式解决。

10.缩短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时限。各医保经办机构在审核定点医药机构按时报送的结算材料后,及时做好结算。结算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

11.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对办理非即办类服务事项时,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办理条件的前提下,经办机构对缺少或存在缺陷与瑕疵的非关键性材料,在申请人作出补正或撤换的书面承诺的基础上,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待申请人在承诺期内补齐材料后,经办机构按规定给予办结。

12.深化“一窗受理”改革。凡是能整合的服务事项要全部整合,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效率,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根据机构改革的推进,逐步将异地就医备案中住院和门诊分别备案的职能整合,将异地现金报销住院和门诊分别报销的职能整合,方便参保人报销结算。

(四)加强经办窗口人员管理,在服务水平上大整改、大提升。

1.按照经办服务领域工作要求,逐项再梳理、再对照、再健全,确保窗口设置科学、人员力量到位,设施配备齐全、功能正常使用,杜绝“蹲式、踮式、趴式”柜台,大力推广自助服务,减少参保人员办事排队时间。

2.对形象标识、管理制度、操作规范进行统一,提供免费打印复印、免费无线上网等服务。推行领导干部大厅值班制度,选派业务素质高、服务态度好的同志担任导引咨询员,公开窗口咨询电话号码。

3.严肃窗口工作纪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杜绝无故迟到、早退现象;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工作时间坚守岗位,杜绝脱岗“空窗”现象;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杜绝上网炒股、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内容;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

4.在全市医保系统开展“业务大比武”“优质服务窗口评比”等活动,有效激发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

5.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和窗口人员专题培训,提升作风水平,增强履职能力。

三、攻坚步骤

攻坚行动自2019年6月11日开始至2019年8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重点排查整改(2019年6月11日-7月10日)

自2019年6月11日起,市、区县两级同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欺诈骗保“风暴行动”,广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鼓励投诉举报(具体实施方案另行下发)。行动中要结合《问政山东》整改工作方案,找到问题,抓住问题,精准打击。针对“欺诈骗保”问题,重点检查易发的重灾区,对易出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检查;针对“异地刷卡‘一卡通用’难实现”问题,对我市省内异地联网的医院、药店逐一摸排、重新测试,确保没有问题;针对“政策落实不彻底、为民服务不到位”问题,重新梳理权利服务清单,研究制定惠民便民措施;针对“同城不同价”问题,对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情况组织开展检查,将发现的药品耗材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全面深入整改(2019年7月11日-8月10日)

深刻剖析原因,针对“监督不到位”“服务不到位”“作风不到位”全面排查整改。市、区县医保部门联动,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排查全覆盖,可疑住院门诊费用全复查;推进落实惠民便民措施,重新梳理办事指南、经办流程;深入开展工作作风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整改到位。

复查总结提升(2019年8月11日-8月底)

通过飞行检查、突击检查进行抽查复查,全面巩固前期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落实惠民便民举措,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将本次问政作为对自身工作作风转变、工作落实短板弱项的检验,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将排查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凡是能够立即改进的,要立说立行“马上改”;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要明确时限,作出承诺,限时整改;对需要协调其他部门解决的问题,要主动联系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支持,共同研究整改方案。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快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经办服务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调度、全程参与、一抓到底。

(二)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要把各项整改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全系统要聚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痛点、堵点,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抓好实施,签好任务书、责任状,带头抓落实,全力打好攻坚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舆论方向。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对此次攻坚战的宣传力度,协调新闻媒体记者参与,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尽快搭建“一微一端一网”宣传平台,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医保的先进做法、基层经验、典型人物宣传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同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对负面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攻坚行动”为契机,举一反三,将日常工作做细、做实,建立健全工作落实长效机制,有效促进作风转变,补齐短板差距,收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开门纳谏,深挖问题不留死角。要持续开展医疗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价格招标采购、基金监督、医保经办服务等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的精细度、便捷度、满意度,用真情实招回应群众的期盼。



附件:市医保局攻坚行动工作组及职责分工



附件


市医保局攻坚行动工作组及职责分工



成立市医保局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文秀同志任组长,各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全面抓好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作风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保”“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异地联网结算互通”“深化‘一次办成’改革”五个工作组,各小组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工作作风专项治理工作组

组  长:徐配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恒胜  党组成员

副组长:王  东  办公综合组、规划财务和法规组负责人

王  波  待遇保障组、机关党务(组织人事)组负责人

成  员:焦  晏、马林林、庞月辉

职  责:加强医保系统窗口作风建设。

二、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组

组  长:刘航英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绍贵  党组成员

副组长:李学强  医保中心(筹)医保支付复核组、医保待遇稽核组负责人

于  荃  基金监督管理组调研员

成  员:孙  军、高云霞、邢  敏、何  梅、李  白、王  灿、

于  颖、张  腾、程永帅

职  责:落实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三、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工作组

组  长:徐配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恒胜  党组成员

副组长:李  军  医药服务管理组、药品价格和招标采购组、

基金监督管理组负责人

成  员:马冬冬、陈士勇、潘柳欣、董秀云

职  责:针对“同城不同价”问题进行监导检查。

四、异地联网结算互通工作组

组  长:彭  鑫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桂富  党组成员

副组长:李  晓  医保中心(筹)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组负责人

成  员:韩  东、黄  奔、宋晓冬

职  责:检查医保个人账户金省内异地联网结算定点药店、医疗机构工作落实情况,定点医药机构详细信息核实。

五、深化“一次办成”改革工作组

组  长:刘航英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绍贵  党组成员

副组长:于洪英  医保中心(筹)职工住院待遇服务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组、异地就医服务组负责人

米良川  医保中心(筹)居民住院待遇服务组、居民门诊待遇服务组负责人

王  伟  医保中心(筹)职工门诊待遇服务、医疗救助服务组负责人

成  员:许丽伟、徐少甫、黄  勇、吴  宇、徐立丽

职  责: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成”改革,推进减证便民项措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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