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19-0001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19-07-19 发布日期: 2019-07-1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19〕51 号文件进一步加强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医保发〔2019〕7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19〕51 号文件进一步加强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19〕51号文件进一步
加强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济医保发〔2019〕7号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残联,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南部山区组织人事局、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先行区社会事业部、综合管理部,莱芜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51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济医保发〔2019〕5 号)基础上,自2019年7月1日起,将听力语言残疾、脑瘫、智力残疾、孤独症、肢残、低视力的保障范围扩大为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0-17周岁(含17周岁)儿童。
二、自2019年7月1日起,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康复救治住院医疗费用,各级别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