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20-00569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0-10-11 发布日期: 2020-10-1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标题: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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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各区县医保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有效性,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医保定点药店“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0〕66号)要求,制定了《济南市2020年医疗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范围是2020年已签署《济南市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

二、抽查时间。

    2020年1016日至11月15日。

三、抽查内容。

抽查主要检查以下事项:

)盗刷社保卡(医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

)诱导参保人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

(三)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四)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五)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

四、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市局基金监督管理处牵头组织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组织指导各项检查工作各区县医保局负责实施对本辖区内的定点零售药店的抽查检查工作。

(二)检查工作流程。

1.告知检查定点医疗机构。下发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做好记录),告知检查事项、时间、应准备的材料,包括财务报表、随货同行单据等,并要求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2.实施检查。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盖章或签字确认。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3.抽查结果公示。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人员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此次“双随机”抽查,涉及广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涉及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要加强宣传报道,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此次抽查工作的意义、目的,积极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线索。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11日


  下载:济南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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