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20-00453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0-08-25 发布日期: 2020-08-2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标题: 关于应用医保基金电子票据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我市医保服务能力,实现医保费缴纳“一次不用跑”“零见面”全程网上办理目标,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加快推进医保收费电子票据应用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8月26日起,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全面启用医保基金电子票据。
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成功后,医保经办机构原则上不再提供传统纸质“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而是生成“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电子)”。参保单位缴费成功后可登录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系统查询,根据相关提示获取、打印票据。(查询路径:信息查询-缴费单据查询-查看电子发票)
电子票据真伪查验请关注省财政厅“山东财政电子票据”微信公众号查询(微信号:sdczdzpj);网上查验地址:http://pjcy.sdcz.gov.cn/billcheck/html/index.html。
特此通知。
全市医保征缴业务咨询电话
市医保中心:0531-68966619;
历下区医保中心:0531-88921266;
市中区医保中心:0531-82078565;
槐荫区医保中心:0531-87588938;
天桥区医保中心:0531-81601284;
历城区医保中心:0531-66899744;
高新区医保中心:0531-88871256;
长清区医保中心:0531-87210887,87227917;
章丘区医保中心:0531-83660296;
济阳区医保中心:0531-84233602;
莱芜区医保中心:0531-76224809;
钢城区医保中心:0531-76898099;
平阴县医保中心:0531-87666639;
商河县医保中心:0531-84879258;
南山区医保中心:0531-88112625;
莱芜高新区医保中心:0531-75815801;
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