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22-00100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2-04-21 发布日期: 2022-04-2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执行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根据省医保局部署要求,市医保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执行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的通知》(济医保字〔2022〕2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要求各地平稳实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人工关节集采”)中选结果,确保中选产品及时供应,促进医疗机构规范使用集采品种、规范提供相关医疗服务。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执行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9号)对人工关节集采结果落地的部署安排和要求。
三、出台目的
推动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在我市顺利落地,确保患者自2022年4月30日起用上降价后的人工关节中选产品,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四、重要举措
一是明确执行时间。2022年4月30日起,全市参加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济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执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采结果。二是落实配套措施。中选产品以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鼓励患者使用中选产品。实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类集采的结余留用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政策。三是加强供应和使用情况监管。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密切监测中选企业履约情况,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人工关节“进销存”管理及中选产品不同部件组成非中选人工关节产品以高价销售情况纳入医保基金监管的重点领域。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咨询电话:0531-68966821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相关链接: 关于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执行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