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23-00163 组配分类: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成文日期: 2023-07-27 发布日期: 2023-07-2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标题: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为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8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8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医疗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改革,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医保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重点领域,内容覆盖更全面。聚焦医保部门主要职责,针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监管、医保经办服务等医保部门重点职责,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提升主动公开内容对群众的实用性。一是做实常态公开。加强对医疗保险筹资、参保、报销标准、申办流程等的常态化公开,引导企业、居民主动参保用保。二是夯实兜底功能。加强对我市医疗救助的范围、标准、申请流程等,以及我市医疗救助人数和资金支出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夯实对困难群众的托底保障功能。三是助力待遇保障。对长期护理保险评定标准、申办流程、待遇标准等加强公开,保障失能半失能群众及时享受相关待遇。四是守护基金安全。主动公开我市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有关措施、成效、处罚情况等信息,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引导全社会形成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五是服务中心大局。对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民生实事任务等改革创新任务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六是提升服务效能。对我市医保经办服务机构信息、监督渠道、经办流程、“网办”“掌办”等服务信息加强公开,提升医保便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聚焦关心关切,公开广度再扩大。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通过政务公开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拓宽群众参与方式、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一是加强决策公开。出台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前,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广泛听取意见收集,及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原因等情况。常态化做好办公会议题信息公开,按要求做好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落实等工作。二是提升回应质效。及时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完善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做好解读发布、舆情监测、舆论引导等工作。三是畅通参与渠道。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适时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局长办公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四是提升解读水平。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医保政策文件,认真制定发布相关解读材料,并不断改进提升政策解读的方式,创新解读形式,让群众能够准确理解把握政策内涵。
(三)聚焦平台建设,医保服务更便捷。一是用好官方网站。充分发挥网站公开阵地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内容维护机制,及时、准确、全面维护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二是做优政务媒体。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按照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确保更新及时、内容丰富、质量过硬。三是适时举办发布会。进一步发挥新闻发布会的作用,增强我市医保重大政策措施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四是创新公开方式。探索开展“抖音直播+政务公开”等形式,提升政务公开效果。五是强化多方合作。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平台的合作,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加强政务公开和医保政策宣传解读。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指派一名具体经办人员及时将公开信息报送办公室。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每年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安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素质。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2023年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主动公开的内容、时限、责任处室;建立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建立答复内容逐级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发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是强化督导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强化日常监督和定期督查评估,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7日
附件: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事项分类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公开内容 |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法定基础内容 | 机构职能 | 机关简介 | 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 政府网站采集 |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机关党委 (组织人事处) |
领导信息 | 负责人的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等 | 政府网站采集 | ||||
机构设置 | 负责人姓名、内设机构职能等信息 | 政府网站采集 | ||||
履职依据 | 政策文件 | 政策文件 | 政府网站采集 |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发文处室(单位) 办理,局办公室督办 | |
规范性文件 | 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网站采集 |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 ||
公开页面详细列明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 | 政府网站采集 | |||||
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数量和内容与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文件库一致 | 政府网站采集 | |||||
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在公开页面更新有效性标注 | 政府网站采集 | |||||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政府网站采集 | 年度发布 | 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 |||
规划计划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计划及总结 | 政府网站采集 |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 ||
政府工作 报告 | 工作进展 |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统筹集中定期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 政府网站采集 |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规划财务法规处、待遇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市医保中心等责任处室(单位) | |
权责清单 | 权责清单 | 政府网站采集 | 实时更新 | 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 ||
法定基础内容 | 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 | 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许可决定结果信息 | 政务服务网采集 | 依据条件程序及时更新;决定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基金监督管理处 | |
处罚强制信息 |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要素和内容全面、准确 | 政务服务网采集 | 依据条件程序及时更新;决定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
政府采购 | 定期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并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 政府网站采集 | 年度发布 | 办公室 | ||
公务员招考 | 招考信息 | 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设置“公务员招考”相关栏目或链接 | 政府网站采集 | 及时公开 | 机关党委 (组织人事处) | |
做好公务员考录历史信息的归集展示,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公务员考录栏目中保留至少近2年的公务员招考信息 | 政府网站采集 | |||||
重大政策转载 | 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 | 政府网站采集 | 及时公开 | 办公室 | ||
定期核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转载的信息,注明来源,并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 政府网站采集 | |||||
重点任务公开承诺 | 执行落实情况 |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落实情况 | 政府网站采集 | 季度发布 | 市医保中心等责任处室(单位) |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及时更新并集中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清单要素完整 | 政府网站采集 | 年度发布 | 基金监督管理处 | |
抽查计划 | 统筹制定并发布联合抽查年度计划 | 政府网站采集 | 年度发布 | |||
发布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 政府网站采集 | 于1月底前发布 | ||||
抽查结果 | 按照抽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 | 政府网站采集 | 季度发布 | |||
法定基础内容 | 行政执法 公示 | 事前公开 | 及时更新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职责、执法权限等信息 | 政府网站采集 | 年度更新 | 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基金监督管理处 |
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的名称、种类、依据、承办机构、办理程序和时限、救济渠道等信息 | 政务服务网采集 | 实时更新 | ||||
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的办理场所信息、执法岗位信息、联系方式、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以及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 政务服务网采集 | 实时更新 | ||||
公开并及时更新受委托组织和执法人员的信息,委托执法的依据、事项、权限、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信息 | 政府网站采集 |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
事后公开 | 按时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 | 政府网站采集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及时公开 | |||
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 政府网站采集 | 每年1月31日前 公开 | ||||
社会救助 | 救助标准 | 及时公开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 | 政府网站采集 | 年度更新 | 市医保中心 | |
申报指南 | 公开医疗救助的申报指南 | 政府网站采集 | 年度更新 | |||
人数和资金支出情况 | 公开医疗救助的救助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等基本数据 | 政府网站采集 | 月度发布 | |||
政策解读 | 解读材料 | 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相关解读材料 | 政府网站采集 | 文件公开后3个 工作日内 | 发文处室(单位) 办理,局办公室督办 | |
解读关联 | 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有关内容 | 政府网站采集 | ||||
解读内容 | 以我局名义发布的除人事任免、领导小组调整或成立、批复、复函、取消或下放权力、文件清理结果等以外,需要解读的政策性文件,确保在政策性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关联发布解读材料 | 政府网站采集 | ||||
解读质量 | 在全面阐释制定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解读,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 政府网站采集 | ||||
解读形式 | 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采用多样化的方式开展重大政策解读。对于重要政策性文件,要组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部门主要负责人、专业机构从业人员、专家学者、新闻评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的解读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媒体和专业机构作用,对重要政策文件从不同角度进行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通过简明问答、图解、视频、动漫等形式进行解读或在解读材料中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政府网站采集 | ||||
行政决策 | 重大决策 预公开 | 意见征集 | 发布决策草案全文、解读说明,并提供意见反馈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 政府网站采集 | 及时公开 | 待遇保障处 |
行政决策 | 结果反馈 | 及时反馈意见征集结果,并对主要采纳意见和不采纳意见理由进行说明 | 政府网站采集 | 意见征集结束后20个工作日以内及时公开结果反馈 | ||
会议信息 | 局长办公会 | 常态化公开局长办公会议召开情况和主要内容 | 政府网站采集 | 实时发布,会议 举行的3日内 进行公开 | 议题申报处室(单位)办理,局办公室督办 | |
会议解读 | 提供会议速读版或一图读懂等相关图解。对相关议题开展解读或关联相关媒体解读内容 | 政府网站采集 | 会议内容公开后的3日内公开解读 | |||
建议提案办理 | 办理结果 | 公开省级、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 | 政府网站采集 |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责任处室(单位) 办理,局办公室督办 | |
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 | 政府网站采集 | |||||
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 政府网站采集 | 12月底前发布 | ||||
互动交流 | 依申请公开 | 申请接收渠道指引规范性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咨询电话确保办公时间内畅通 | 政府网站采集 | 及时回应 | 责任处室(单位) 办理,局办公室督办 |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申请接收渠道信息规范准确公开,保持接收渠道畅通 | 政府网站采集 | |||||
申请回复质量 | 对接收到的公开申请按时、依法、依规、规范答复 | 政府网站采集 | ||||
政务舆情回应 | 回应与否 | 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 | 政府网站采集 | 及时回应 | 办公室牵头 | |
回应时限 | 及时回应涉及本地区的政务舆情,对于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在5个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舆情要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 政府网站采集 | ||||
回应效果 | 确保舆情回应的效果,回应要有针对性,能够有效平息舆情 | 政府网站采集 | ||||
互动交流 | 互动栏目 | 咨询建言 | 公开咨询建言类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的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等内容 | 政府网站采集 | 实时发布 | 办公室、医保中心 综合处 |
咨询答复的及时性情况、内容质量情况规范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的留言转办机制,实行互动交流限时答复制度,简单常见问题咨询的答复不超过5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采集 | |||||
能够提供实时智能答问功能且内容准确 | 政府网站采集 | |||||
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 | 政府网站采集 | |||||
调查征集 | 重点围绕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惠民政策措施等工作开展提供在线调查征集渠道(不含电子邮件形式) | 政府网站采集 | ||||
开展的调查征集活动结束后能够公开反馈结果 | 政府网站采集 | 调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以内公开结果反馈 | ||||
政府网站 | 信息维护 | 全面检查网站主要页面、栏目的更新维护情况,避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严重表述错误、断错链等问题 | 政府网站采集 | 及时维护 | 办公室 | |
搜索功能 | 优化门户网站站内检索功能,提高检索的准确性、可用性、易用性等,提升检索的智能化水平 | 政府网站采集 | ||||
网站标识 | 检查网站的域名、名称、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码、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标识的规范性 | 政府网站采集 | ||||
IPV6建设 | 检查确认网站IPV6的建设改造实现情况 | 政府网站采集 | ||||
政务新媒体 | 更新保障 | 将政务新媒体账号在政府网站首页明显位置展示,检查政务新媒体的更新频率和功能可用性,确保至少2周内更新一次信息,避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及时更新视频有关内容 | 政府网站采集 | 及时更新 | 医保中心综合处 | |
内容质量 | 定期检查政务新媒体的发布内容质量,围绕本职工作做好政策的发布解读以及原创性内容的发布等 | 政府网站采集 | ||||
基础建设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及时更新并标注更新日期。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包括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说明提出申请的方式(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说明)。说明申请处理的情况,并公开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说明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说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说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说明监督与救济渠道信息,包括监督与救济渠道的机构名称、电话、传真、邮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接待时间等信息。 | 政府网站采集 | 年度更新,根据变动及时更新 | 办公室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信息公开年报 在1月31日之前公开发布。年报提供word及PDF版本的下载格式。年报解读进行创新形式展示和可视化展示等。 | 政府网站采集 | 1月31日之前公开发布 | 办公室 |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发布更新 | 在政府网站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 | 政府网站采集 | 年度发布 | 办公室 | |
内容规范性 | 明确了各公开事项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要素准确 | 政府网站采集 | ||||
机制建设 | 工作机构 |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并公开相关机构职能 | 政府网站采集 | 年度更新 | 办公室 | |
业务培训 | 培训计划 | 发布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 | 政府网站采集 | 每年于4月底前 发布 | 办公室 | |
开展情况 | 按照计划开展或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 政府网站采集 | 根据计划实际开展培训 | |||
工作推进 | 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 发布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 | 政府网站采集 | 市政府发布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之后 一个月内 | 办公室 | |
加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管理,根据重点任务及群众需求,实时调整更新,确保机构设置和公开指南中咨询电话畅通,安排专人负责接听电话 | 政府网站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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