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24-00091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4-04-03 发布日期: 2024-04-0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标题: 中共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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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2日至6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8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医保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大事大抓、高位推动。一是深入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召开巡察反馈会后,迅速组织召开专题局党组会,认真学习研究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将李国祥同志、李开森同志、李文秀同志在反馈会上的讲话以局党组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全局各级党组织,进一步统一全局思想认识。二是明确整改措施,压紧压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凝聚共识,召开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工作方案》(济医保党〔2023〕46号),对具体问题表现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负责人,并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管理,逐一整改、对账销号。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查督导,先后2次召开专题局党组会进行调度部署,对整改进度偏慢的进行再部署、再要求,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局机关纪委全程跟踪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及时纠偏正向,杜绝发生作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的情况和现象。

二、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全面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没有将“第一议题”作为党组会重要任务来抓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再次组织学习了《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确保局党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二是紧扣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制定学习计划,重点从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中研究确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及时组织跟进学习,确保制度执行常态化。三是指定专人定期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明确要求学习的相关内容,及时列入“第一议题”学习计划,不断强化学习的时效性。

2.党组理论学习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体学习在个人领读的情况下,要求其他党组成员进行交流发言,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集中研讨。二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实践学习,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性实践学习,做到知行合一。

3.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全面把握医疗保障工作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瞄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针对性、系统性地推出了一系列医保政策措施,2023年,累计印发保障改革民生、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医药服务管理、强化基金监管等政策文件30余件。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围绕广大人民群众诉求,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强化政策供给。

4.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成效不明显:落实“要逐步缩小职工与居民筹资和保障待遇差距”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筹资水平。继续实施“财政补助倍增计划”,并同步提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保持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的合理分担比例。二是强化参保扩面。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征缴期间,指导区县开展参保征缴宣传工作,推进居民参保扩面工作提质增效。

5.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不完善,没有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延伸四级医保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建管结合、进出有序的原则,已建成并验收386个医保工作站、6428个医保工作点。目前正在积极探索省级标准化医保工作站点村级建设,在长清区进行2处试点建设。下一步,将在扩面和提质上共同发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医保服务。二是推进系统升级,医保服务事项“视频办”已完成系统开发,近期将完成上线测试并开始对市民服务,将为医保工作站点提供远程业务支撑,实现基层站点业务升级、上门直办。上线后将向所有站点推广,辅助基层网格员登门为村居参保人办理医保业务,真正打破空间限制,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医保服务。

6.落实医疗保险DRG支付方式改革进度缓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印发〈省内异地就医按DRG/DIP付费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鲁医保中心发〔2022〕15号)要求,济南市于2022年9月启动省内异地住院就医按DRG付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规程,同时做好系统搭建、数据采集、模拟测算等前期准备工作。2023年2月份,首批6家医疗机构省内异地住院费用实行按DRG付费。在首批医疗机构省内异地就医按DRG付费平稳运行、初见成效的基础上,将我市符合条件的A类、B类26家医疗机构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全部纳入本地DRG付费范围,自2023年10月起,省内异地职工、居民住院费用按DRG付费。目前,全市省内异地住院就医按DRG付费医疗机构达32家。二是为进一步落实就医地职责,加强本地异地就医同质化管理,我市于2023年10月31日印发《济南市省内异地就医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审核工作规程(试行)》(济医保中心发〔2023〕12 号),明确我市省内异地就医按DRG付费审核工作目标、审核内容、审核方式、不予支付范围及审核工作流程等内容。同时于2023年11月3日举办32家省内异地就医按DRG付费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费用审核结算培训会议,对异地费用审核结算工作进行政策讲解及业务培训。目前省内异地按DRG付费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三是在下一步工作中,全面开展省内异地就医按DRG付费审核工作,推进审核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异地就医违规费用审核力度,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诊疗,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7.攻坚克难的魄力不足,化解风险的办法不多: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下降、筹资额度降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纳入《济南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定期调度全市参保扩面进展情况。及时将18.2万困难群体纳入政府资助代缴费范围。新出生的2万余名二孩、三孩个人缴费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根据全省最新参保扩面情况通报,我市参保人数较2022年底净增16.37万人,位居全省第二。二是建立未参保人员数据库,打造智能参保扩面精细化管理系统,降低扩面任务经办周期。已使用该系统完成1777个批次共计1374万人次的数据排查比对,共形成251万条可扩面数据,当前已有180.8万人在济南市参保缴费。三是创新研发学校业务网上经办平台,有效解决在校学生参保率较低问题。2024年度共有113.6万名中小学学生和50.6万名驻济高校大学生参保缴费。四是推动医保个账共济缴费服务落地见效。我市职工可使用医保个账金为家庭成员支付济南居民医保费,已累计为10.03万居民缴纳医保费3770.4万元。五是持续优化医保参保登记“网办”“掌办”功能。参保群众可通过济南政务服务网、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济南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济南医保”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等网办、掌办服务功能,“零跑腿”自主办理参保登记。六是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明确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成人420元、少年儿童360元、大学生240元,成人和少年儿童较去年提高30元;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60元,为每人每年730元,进一步扩大了居民医保基金“蓄水池”,提升了支撑能力。

8.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措施不力,违约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件屡禁不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业务联动机制。建立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死亡人员信息,并暂停医保待遇。二是定期进行数据比对。定期将享受长护险待遇人员名单与享受工伤待遇人员名单进行比对,发现重复享受待遇的,及时暂停其长护险待遇并及时追回重复享受费用。三是加强经办人员培训。面向各区县医保部门开展基金内控复核、长护业务、基金财务管理、医保费用审核结算等4次专题培训;不断健全完善费用审核体系,优化系统审核规则,持续增强智能审核力度。

9.担当精神不足,对违约违规违法案件执法不严:2022年10月省市联合稽核发现44件违约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截至现场巡察结束,仅2件开始办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追回基金损失。联合省医保局对44家违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约谈,并追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463.48万元。二是对9家医疗机构进行立案调查。经对44家医疗机构的违规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共发现9家医疗机构涉嫌存在主观故意违规情形。目前,已全部予以立案调查。

10.担当精神不足,对违约违规违法案件执法不严:2022年8月全国飞行检查和9月省交叉检查移交的违约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件,经两次违规延期,仍未处置完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自查自纠。飞行检查结束后,联合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组织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对照检查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举一反三、深挖根源。二是进行协议处理。针对国家、省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市医保中心依据《济南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已分别追回2家医疗机构不合理使用基金835.39万元、709.89万元,并作出了约谈负责人、限期整改和扣除绩效考核分的处理。三是实施行政处罚。7月5日和8月14日,分别对2家医疗机构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86.62万元、68.13万元。上述两项处罚均已执行完毕,罚款已上缴国库。

11.担当精神不足,对违约违规违法案件执法不严:2022年至现场巡察结束,没有按照要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欺诈骗保和违约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大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在局网站通报了10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2023年12月27日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12.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通报,分析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研究制定相关措施。二是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明确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剖析,并专人告知提醒。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阐述。

13.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增加对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频次,并扩大至全局中层以上干部。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在组织年度工作总结时,督促各处室、局属单位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并严格对材料进行把关。

14.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守得不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配备专人负责官方抖音账号评论区和后台留言、评论回复,确保及时回应、有问必答、正面引导。二是加强培训,组织新媒体和宣传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国家、省、市三级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提升做好网络宣传工作的能力。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薄弱

15.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集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对党组会议题提报程序、材料撰写等进行强调部署,在源头上保证党组会质量。二是调阅梳理历年党组会材料,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要求进行整理,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确保会议方案、汇报材料、党组会记录等资料完整、全面、规范。

16.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违背了党组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新制定《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规则》,确保工作程序、运行机制符合上级要求。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办公会有关议事决策程序和规定,对党组会、办公会确定事项建立督查台账,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处室或单位、完成时限等,逐项督查事项进展,确保抓好决策的落实落地。

1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相关材料把关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局党组主体责任和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同时,制定文稿起草、处室会审、分管领导审阅、主要负责同志审阅、报送使用的制度,从源头杜绝材料雷同现象。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18.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关于“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二是认真梳理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已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专题局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后续将按照要求及时筹备并召开会议。三是健全完善我局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定期进行对照检查,确保规定动作落实到位。

19.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存在好人主义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把医保结算量高且增长异常的重点药品耗材,骨科、心内、血液透析等重点领域,以及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重点行为作为区县交叉检查和日常检查的重点,持续深挖细查,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了1起涉嫌欺诈骗保犯罪案件。二是依法依规处理举报线索。2023年以来已接到投诉举报25件,已调查完成回复17件(查实5件,已按规定进行处理)。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2023年,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053家,其中行政处罚6家、暂停结算7家、解除协议2家。

20.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配合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针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推进相关问题线索处置,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二是组织全体人员(包括非在编人员)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行动,梳理查找廉政风险,制定相应防控措施。三是加大廉政教育、廉政提醒力度,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21.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为民办事效果差强人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行风建设。完善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聘请第三方机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开展明查暗访,努力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二是推进作风提升。持续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明确责任处室,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事事有回应。针对办理群众诉求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况,情节严重的,进行严肃问责。三是完善群众诉求办理机制。拟制《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质量的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归口管理,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及时化解矛盾,按期反馈结果。

22.宣传投放不够精准,政策普及效果不理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丰富宣传形式、增加宣传途径上持续用力,2023年度,选取参保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制作拍摄情景剧、动画、采访解说、曲艺类系列短视频25个,开设89期抖音直播互动回答群众各类医保问题。二是遴选优秀宣讲人员96人,开展政策宣讲1250次,宣讲覆盖25万余人;全市医保系统干部“进基层”活动开展次数共计1304次,参加活动的医保干部3975人次。三是常态化开展电台直播节目《泉城医保半月谈》,邀请专家、业务经办人员为市民群众讲解医保政策规定、办理流程等内容,回应市民群众关切。

23.对调查研究不够重视,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区县(功能区)医保系统负责人普遍反映党组深入区县调研次数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要求,每年年初结合全年医保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制定调研工作方案、明确调研课题。二是改进调研方法。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的地方开展专项调研、蹲点调研,提升调研精准性、实效性,切实摸清最真实的情况。三是强化督导落实。加强对调研任务完成情况、问题解决情况的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确保调研成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4.对调查研究不够重视,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对调研报告不够重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工作任务。根据实际调研情况,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每名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个处室结合上级要求与工作实际困难,每年至少围绕一个课题形成一篇调研报告。2023年,共完成调研报告32篇,其中围绕市级政策层面形成调研报告20篇。二是明确奖惩措施。对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充分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载体,加强对外宣传。年底将优秀调研报告汇编成册,印发全系统,加强经验交流。对未按要求完成调研报告撰写的,进行通报批评。在2024年全市医保工作会议上,历下区、长清区、章丘区等区县医保部门围绕基金监管、DRG支付方式改革、医保业务经办等分享最新的调研成果。三是注重成果转化。对经过充分研究、反复论证、比较成熟的调研成果,作为决策依据,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专项安排部署等形式,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截至目前,《关于提升农村地区长期护理服务水平》《当前医保基金监管部分风险问题探讨》《关于DRG付费在我市医疗机构运行情况及问题分析》等调研成果已转化为具体措施,其中,长期护理相关工作被央视新闻报道。

25.资金处置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深入学习相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规定和医保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提升资金处置规范性,从源头上强化财务监督管理。二是深入反思、举一反三,全面审查资金处置的规范性。经审查,当前资金处置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26.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一律提请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对分散采购项目,委托财政部门批准的社会代理机构规范开展采购。二是新增大额资金报销支出一律要求附有党组会议记录。三是形成2019—2022年未附党组会议记录的凭证清单,进行了集中整理完善,装订成册备查。

(三)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不实,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有差距

27.党组成员表率作用发挥不显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党建工作提醒,要求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各支部对局党组成员到所在支部或基层联系点讲党课次数进行自查,确保每年讲2次党课任务按期完成,目前,局党组成员均完成2023年度讲党课任务。二是对局党组成员近几年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汇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进行比对检查并专人告知提醒,杜绝内容重复现象发生。

28.基层党建档案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机关党委会记录进行自查,对部分记录缺项进行补充完善,确保要素完整、准确、真实。二是认真组织召开2023年度机关党委会,会后及时完善会议记录,并对相关材料进行收集,装入相关档案盒内留存。

29.支部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机关党建工作提醒,要求各支部对2023年以来上党课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每季度不少于1次党课,全年不少于4次党课。二是对各支部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过筛子”,通过查看资料、调取灯塔平台数据、随机提问等方式开展检查,及时指出相关问题并限期督促整改。三是于江西瑞金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开展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

30.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政策法规。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等,组织党组成员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学促干;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凡是党组会讨论决定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二是全面加强组工干部教育培训,以市委组织部“琢玉青年 卓越组工”集中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组工干部培训,提升业务水平;通过自学、集体学习、研讨、应知应会知识点考试等形式,督促组工干部熟练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当好选人用人的参谋助手;三是每次研究干部前,主动联系市委组织部,全面核查确定各流程环节,确保符合各项规定,并严格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加强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

31.干部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廉政风险点,对重点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确定岗位风险等级,建立廉政风险台账。二是加强内控管理,重新梳理了所有经办权限,共清理关闭81个不规范账号操作权限。梳理岗位分工和权限,确保非在编人员不从事人事、财务、审核审批等重要岗位。三是对生育险经办岗位进行优化调整,复审岗均由在编人员担任;对经办业务进一步优化,经办岗和审核岗的人员和权限进一步拆分,增加审核环节的相互监督。2023年以来,已逐渐缩减第三方派驻我局协助工作人员。对于劳务派遣人员,我局采取总数封顶、不再新增原则进行控制。

(四)反馈问题: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中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

32.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医保政策宣传的高速通道,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33次,省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89次,市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46次。多项典型做法被央视新闻、闪电新闻、人民网、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等媒体刊登报道。人民日报以《山东省济南市从各环节确保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产品落地》为题专版报道我市经验,经济日报《山东主题教育出真招重实效》中报道我市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工作经验。二是充分发挥我局自媒体宣传作用,在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官方新媒体及时发布宣传最新医保政策、惠民举措及典型工作经验做法。2023年度,已在公众号发布政策宣传328条,开设89期抖音直播,互动回答群众各类医保问题,平均每期直播观看人数1.3万以上,提高政策宣传时效性。三是围绕参保扩面、基金监管、待遇享受等重点工作,印制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组织人员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政策宣讲。

33.编外人员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我局全部非在编人员对应岗位进行了全面梳理,已清退第三方帮助工作人员12人。常态化开展内控管理自查,确保组织人事、财务、审核审批等重要岗位无外聘人员,及时清理清退、离职、离岗人员操作权限。目前已上线使用业务内控管理子系统,随时对经办服务、业务监控,能够及时发现疑点,及时处理。建立了专业的线上培训系统,用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医保经办工作人员业务、服务能力,上线以来已组织培训4次,累计培训200人次。此外,设计开发了医保业务“视频办”系统,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在线上直接与综合柜员面对面办理业务、上传办事材料,为办事群众提供了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拓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筹集渠道不力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独立筹资机制。按照国家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坚持独立运行,着眼于建立独立险种,独立设计、独立推进”的基本原则,改变我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主要依赖医保资金划转的现状,探索建立单位、个人、政府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二是精准实施分类缴费。研究缴费政策,拟在职职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缴费;居民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组成。三是抓好贯彻落实。将我市职工长护和居民长护2份现行政策文件进行整合,并征求财政、民政、卫健等部门意见,形成《济南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发文执行。

2.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措施不力,违约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件屡禁不止:医疗机构重复收费、串换项目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虚记费用等违约违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区县交叉检查制度。自8月16日起,我市启动首次区县交叉检查,截至2023年11月底,对14个区县的70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检查,形成了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强大震慑,今后将持续推进。二是用好负面清单制度。定期收集梳理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对负面清单进行充实完善,并指导医疗机构对照负面清单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基金使用行为。三是完善智能监控系统。扩大事前智能监控系统覆盖范围,开展DRG智能审核省级试点,积极推进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全国试点,让医疗行为在智能监管的“阳光房”中进行。

3.医保基金监管有漏洞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用好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市基金监管联席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凝聚监管合力。二是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在案件调查中与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大打击力度。目前已移交公安1起涉嫌骗保案件,正在联合调查。三是构建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推进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信用就医、信用诊疗制度,营造守信联合奖励,失信联合惩戒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集中整改,市医保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需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下一步,市医保局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下篇文章”,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和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姿态推动工作落实,使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是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注重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梳理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新问题,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持挺纪在前,全面梳理排查定点准入、基金拨付、审核检查、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始终以铁的纪律从严治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医保领域的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

三是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后续整改落实事项继续实行台账管理,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需要长期关注的问题,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四是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对巡察整改成果的综合运用,对巡察指出的共性问题,注重举一反三、源头预防;对个性问题,注重分类施策、对症下药。认真梳理汇总巡察整改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不断推动全局工作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8966705;邮政信箱: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93号2号楼7楼东区,邮编250013;电子邮箱:jnybjjgdw@jn.shandong.cn。

中共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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