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24-00166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06-03 发布日期: 2024-06-0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标题: 【文字解读】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中共济南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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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中共济南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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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日,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的通知》(济医保发〔2024〕8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生物医药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满足人民健康需要的重要支撑,也是济南市重点发展的四大主导支柱产业之一。为加速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研究制定济南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措施,通过学习借鉴部分城市先进做法,对既有政策进行逐条梳理、细化完善、整合提升,深入调研企业和产业需求,在充分征求各部门、医药企业和行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济南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

二、决策依据

《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2〕18号)、《济南市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三、出台目的

创新药的研发堪称医药工业皇冠上的明珠,因创新药研发难度大,投入高,为推动我市顺利研发更多更好的原研药,提升原研药企核心竞争力,提高人类寿命和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进而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我市14部门联合制发该文件。希望该文件的出台和落地实施,能有效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积极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创新医药赋能强省会建设,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四、重要举措

《济南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共八个方面,33条支持措施:

(一)建强载体平台。其一,强化临床试验研究平台的构建,组建专病、专科临床研究联合体,助力医疗机构打造国家级药物临床试验研究平台。其二,提高医学伦理审查的质量与效率,建立完善的伦理审查协作机制。推动立项审查、伦理审查、合同审查等工作同步开展,进一步减少临床试验启动所需时间。其三,支持研究型医院的建设与发展,鼓励医药企业与研究型医院深度合作开展临床试验,推动成果转化。

(二)优化工作流程。其一,增加创新药械审评审批资源,争取创建药品审评核查济南分中心,对创新医疗器械企业实施审评服务前置,提供一站式服务。其二,推行创新药械项目制管理,对重点产品采取“一品一策”,提前介入并全程指导。其三,加快药品审评检查速度,缩短我市上市药品“补充申请审评时限”。提升医疗器械检验服务效率,减少平均检验时长。其四,支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和医美产业发展,对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每个批件以及成功上市的自主创新医美抗衰产品给予奖励。

(三)强化保障机制。其一,促使医疗机构药事会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对按规定配备使用创新药械的医疗机构给予奖励,其二,着力于新技术新项目的立项定价工作,积极探寻新药及新技术的医保支付新模式,确保契合要求的国家谈判药品实行医保单行支付。其三,大力扶持创新药械的研发与推广进程,针对本市开展生产活动的创新产品给予相应的奖励补贴,激励中成药增加适应症方面的二次开发探索,助力在本市构建创新器械应用培训与研发中心。

(四)加强配套服务。其一,动态调整“齐鲁保” 特药清单,将更多创新药物纳入其保障范畴之内,积极推动保险公司开发能够涵盖更多创新药械种类的保险产品系列。其二,支持互联网平台为创新药品的供应提供坚实保障,推动产业朝着数字化方向蓬勃发展。其三,为医药企业参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提供专业指导,切实做好对医药企业的政策解读与全程跟踪服务工作。

(五)畅通流通渠道。其一,搭建对外交流平台,在药品出口方面加大政策解读和引导力度,推动济南生产的药品迈向国际市场。其二,开展 “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 进口 “白名单” 制度的试点工作,相关事项更加高效。其三,提高药品进口相关服务质量,通关抽样推行 “随到随检” 模式,加快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及监管服务平台的建设。

(六)丰富应用场景。其一,推进健康医疗数据的共建共享,保障数据完整和可追溯,推动医药企业数字化转型。其二,探索健康医疗数据的资产评估、市场化交易以及产权登记与交易流转。其三,试点商业健康保险一站式结算,同步推进理赔申请与诊疗流程。

(七)加强金融支撑。其一,鼓励国有投资平台及其他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效能,促进产业项目和产品落地生根。其二,加大对医药企业的金融扶持,提供创业投资、担保增信、医保易贷等金融产品。其三,为医药企业在资本市场提供全流程服务,实施 “企业上市倍增行动计划”,依据企业上市的不同阶段给予相应补助。

(八)强化要素保障 。其一,强化部门联动保障机制。成立市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专班,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其二,推动多元化优质产业要素的汇聚,支持产业园区举办各类会议与论坛,实现与全国乃至全球的有效对接。

五、政策实施

本政策措施自6月1日起施行,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具体措施根据工作台账由各相关部门牵头或配合实施,有关奖补政策“就高不就低”,未尽事宜按济政发〔2022〕18号等文件执行。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具体联系人:任赵燕

咨询电话:0531-6896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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