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国康医药有限公司仁德堂药店:
经查实,你单位存在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并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的违约行为。根据《济南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九第五款之约定,作出以下处理:
自发文次日起解除与济南市莱芜国康医药有限公司仁德堂药店签订的济南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