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MB2863651N/2025-00125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5-05-30成文日期:2025-05-30
标题
关于深入推广长护险普惠更多失能人员的建议建议者
王敏人大建议领域
社会管理和法制建设承办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时间
2025-05-30答复内容
王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广长护险普惠更多失能人员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责,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主要保障长期失能人员的日常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费用。作为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城市,济南市自启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来,聚焦群众现实需求,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创新服务模式,提升经办质效,精准对接失能人员多元化护理需求,为我市失能群体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照护服务保障。目前,我市已建立起全市统一、覆盖全体871万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截至3月底,全市现有长期护理机构261家,其中医疗机构160家,护理院、养老院91家,养老服务公司10家。全市现有在床人数4.12万人,累计待遇享受人数7.68万人,累计基金支出18.04亿元,有效减轻了失能群众的经济负担和家庭照护负担。
为更好满足失能人员护理服务需求,2023年5月,我市出台《关于调整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项目的通知》(济医保中心发〔2023〕7 号),将轮椅、坐便椅、电动护理床等辅具租赁作为护理项目纳入保障范;2024年6月,出台《关于做好济南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济医保中心发〔2024〕19号),进一步提高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的覆盖面和受益面。针对我市农村偏远地区存在护理服务可及性不强的问题,我市依托农村地区“村卫生室”“幸福院”“养老院”等现有设施,积极探索“集中照护”护理服务模式;针对失能人员高发的压疮病症,开展“压疮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提升我市患压疮失能人员生存质量,截至目前已治愈1394名压疮患者。同时,为提高我市护理人员专业技能,先后对各级经办人员、护理机构负责人开展培训23期2400人次,联合民政、人社、卫健等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培训护理员2.5万人次,并通过对护理员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分级分类管理、开展技能大赛等,积极打造专业化、年轻化照护队伍。
您的建议具有前瞻性。针对您提出的“扩大长护险实施范围”“创新长护险保障模式”“精算管理基金筹资和支付”“加强照护服务队伍建设”等意见建议,我们将根据国家和省医保局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长护险基金实际运行情况,认真进行分析测算,合理调整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筹资机制,适时适度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确保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规范可持续运行,为失能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照护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