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25-00223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07-20 发布日期: 2025-07-2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标题: 《关于规范整合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关于规范整合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7月10日,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济医保发〔2025〕12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108号)文件精神。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19号)
三、出台目的
为规范我市透析治疗收费,切实减轻透析群众经济负担,统一规范泌尿系统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四、重要举措
整合我市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布“血液透析费”等21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原“血液透析”等16项价格项目。
(一)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根据国家和省医保局价格治理相关要求,落实血液透析费、血液滤过费、血液透析滤过费、血液透析灌流费等4项项目国家价格规范治理目标价,下降血液透析费、血液滤过费、血液透析滤过费、血液透析灌流费等项目价格。附件1所列价格为济南市市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价格,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下浮。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
五、本次主要规范调整内容
根据国家医保局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21项中医类进行整合。此次平移了“腹膜透析费(人工)”等7项价格项目,下调了“血液透析费”、“血液滤过费”等8项收费标准,新增了“透析管路处理费”、“腹膜透析换管费”等6项价格项目。调整后的价格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价格。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具体联系人:潘柳欣
咨询电话:0531-68966722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