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省内异地生育分娩医疗费直接结算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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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人群 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下同)在山东省内其他地市生育分娩,或山东省内其他地市参保人员在济南市生育分娩,可在联网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无需再回参保地办理手工报销。 二、实施时间 济南市自2025年8月1日起实现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分娩医疗费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省内其他地市的实施时间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三、直接结算流程 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地市生育分娩,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凭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省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实时享受生育待遇。如因故未在医疗机构办理直接结算,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携带相关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病历等材料,前往济南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手工报销,具体按相关政策执行。省内其他地市参保人员在济南市生育分娩直接结算流程按照参保地相关规定执行。 四、直接结算病种范围 目前,全省生育分娩医疗费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病种为四个,分别是单胎顺产、经剖宫产术分娩、多胎分娩均为顺产(双胎)、多胎分娩均经剖宫产术(双胎)。 五、直接结算报销政策 省内异地生育分娩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原则执行。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地市生育分娩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100%。省内其他地市参保人员在济南市生育分娩医疗费直接结算报销政策按照参保地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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