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26-0003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6-01-30 发布日期: 2026-01-3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标题: 【文字解读】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6—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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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也为医疗事业和医药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目前,我市已基本建成遍及城乡、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网络。2025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达8333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4940家、定点药店3393家,有效满足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与此同时,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庞大、增长过快、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等问题日益突出,加大了医保基金运行风险,影响了基金的使用质效。
2025年4月,我市被确定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首批国家试点城市。为提升医保定点管理质效,促进医保、医疗和医药事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更好满足参保群众就医购药需求,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意见的基础上,于2026年1月30日出台《济南市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6—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制定依据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医保发〔2025〕14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5〕37号)等。
三、出台目的
为优化基本医保定点医药资源布局,保障基本医保制度更加公平、充分、可持续,通过科学规划引导资源合理配置,规范医药服务供给,提升医保基金使用质效,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基本医药需求。
四、起草过程
依托医保大数据,结合卫生健康、统计等部门的人口、经济基础及财务等数据,摸清我市定点医药机构资源供需底数,测算形成资源配置总量和结构;将现有定点医药机构资源与资源配置测算结果、区域卫生规划进行比对分析,明确定点医药机构资源调整目标;邀请国家和省卫生健康、财政、医保等领域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形成了我市《规划》。
五、重要举措
对提供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总量调控的核心指标是千人床位数。统筹考虑城市定位、人口状况、参保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和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协同卫生发展规划,设立全市每千名参保人配置床位数稳定在8.5-9.0张的阶段性目标。
在总量适宜基础上,聚焦定点医院床位,调优资源配置结构。三级、二级、一级及未定级医院床位参照60:25:15左右调控。规划兼顾全省疑难重症诊疗服务需求和域内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合理调配资源。
对仅提供门诊服务的医疗机构,依据服务人口密度与可及性要求进行规划布局,城市建成区按照“15分钟服务圈”的要求进行配置,鼓励医疗机构有序竞争、规范服务、错位发展。
定点零售药店的配置标准是“服务半径800米”,与人口密度挂钩。鼓励零售药店向相对不足区域、空白区域、乡镇和基层发展,保障参保群众购药便捷可及,赋能济南医药产业市场繁荣发展。
考虑到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强基发展、公共卫生保障,以及机构运营面临复杂情况,规划明确了原则上不受本规划限制的情形,以支持医药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实行定点机构分级分类动态管理,通过规划总量、优化增量、调整存量、提升质量,推动医保定点资源根据服务需求、基金运行和绩效情况实现更加合理配置。
为确保规划有效落实,将重点加强部门协同与数据共享,推进资源配置数字化建设,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并做好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实施环境。
六、名词解释
“15分钟服务圈”是指城镇居民步行15分钟、农村居民车行15分钟范围即可便捷获取各类服务的概念。
七、解读机构及政策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政策咨询电话:0531-68966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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