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26-617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2026-02-11 发布日期: 2026-02-1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标题: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召开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集体约谈会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2月7日,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集体约谈会。市医保局局长阮师漫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东主持会议;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疾控局副局长)王东受邀参加会议;54家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设精神科的市管综合医院)主要负责人参加约谈。
会上,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湖北襄阳、宜昌精神病医院骗保典型案例警示片;传达了国家、省医保局关于加强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工作要求;宣讲了诊疗规范、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相关政策文件;通报了当前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中的突出问题以及部分典型违规案例。随后,2家精神疾病类专科医院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精神疾病类医疗机构是守护公共安全、保障特殊群体权益、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近期,某省份媒体报道的个别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利欲熏心,将患者作为骗保牟利工具,通过虚假病人、虚构服务等行为骗取医保基金,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会议要求,各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以案为戒、心存敬畏,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守公益属性,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责任;要全面自查自纠,重点聚焦诱导住院、虚构诊疗、伪造文书等突出问题,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问题明、整改实;要严格遵循精神类疾病临床诊疗指南和医保政策规定,规范诊疗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要建立健全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形成全流程管理机制;要积极配合医保部门的智能监控、飞行检查、专项核查等工作,主动接受患者、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合规水平,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