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20-0018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0-04-10 发布日期: 2020-04-1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印发《济南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医保办字[2020]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济南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南部山区组织人事局,先行区社会事业部,莱芜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济南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贯彻落实。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南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部署要求,推进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积极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市医保局决定,自4月10日至5月5日,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次活动围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宣传为主的方式开展,达到扩大宣传、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

二、宣传内容

(一)强化定点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治意识,宣传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包括:社会保险法及全国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骗保入刑”的司法解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意见》,《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等。

(二)广泛宣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奖励办法,包括: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及省实施细则,奖励兑现实例。

(三)加强医保监管规范执法的宣传,通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包括:欺诈骗保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和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办等情况。

(四)宣传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新冠肺炎防控的医保政策和措施,加大医保经办便利服务普及宣传。

三、工作方式

(一)充分利用报纸、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辟“打击欺诈骗保”专栏,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和第三方承办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欺诈骗保,特别是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公开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件,形成强大舆论攻势。

(二)市医保局负责联系市电台、市电视台,制作播出医保宣传专题片,在各大报纸开辟医保宣传专栏;各区县医保局、市医保中心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济医保字〔2020〕1号)文件的责任分工,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及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充分利用宣传栏、大屏幕、滚动屏等,张贴海报,播放宣传片,展示宣传标语。结合实际走进街道社区、农村乡镇组织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三)广泛宣传医保部门出台的一系列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措施和医保经办服务流程,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程序,实行“不见面”办理,畅通“网上办”“掌上办”渠道情况;畅通复工复产企业医保经办服务绿色通道情况,中小企业职工医保费缓缴政策和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缴费费率政策等。

四、其他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医疗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不能松、不能软、不能停的高压态势。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医疗保障部门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拓宽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医保基金政策规定和工作成果,积极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和广大参保人合规诊疗、合规使用医保基金。

(三)做好经验总结。各部门在集中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并加以推广,不断推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向深向实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各区县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在2020年5月8日前将本次宣传的情况汇总,报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处。


附件:

1.“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

2.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投诉举报电话


附件1:


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


1.反欺诈,打骗保,维护群众治病救命钱”。

2.防范打击医保欺诈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3.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务行为。

4.医保基金、专款专用、社会监督。

5.医疗保险进万家,幸福关爱你我他。

6.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提升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7.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8.医保反欺诈,参与你我他。

9.打击欺诈骗保,维护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健康钱。

10.全民监督,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自觉抵制欺诈骗保。


附件2:


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投诉举报电话


济南市医保局

0531-68966677、0531-68966610

历下区医保局

0531-86947182

市中区医保局

0531-82078964

槐荫区医保局

0531-87956978

天桥区医保局

0531-81601087

历城区医保局

0531-88066058

长清区医保局

0531-87223167

章丘区医保局

0531-83239286

济阳区医保局

0531-84237991

莱芜区医保局

0634-6131099

钢城区医保局

0634-6898088

平阴县医保局

0531-87666637

商河县医保局

0531-84885060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0531-88876723

南山区组织人事局

0531-88112623

莱芜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0634-886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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