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19-00230 组配分类: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成文日期: 2019-07-19 发布日期: 2019-07-1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转发2019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印发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医疗保障部门,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医保中心:
现将《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19〕12号)(以下称《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并对我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
全面加强医保政策解读宣传工作,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积极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答疑解惑,化解矛盾。一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做好解读工作,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深入、精准、全面公开解读。二是由业务牵头处室负责,对重点工作、重大事件特别是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做好解读宣传、进展情况统计发布等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拓展政策解读发布渠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通过组织各类活动,采用新闻发布、深度报道、图片图表、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统筹做好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合理引导待遇预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知晓率和满意率。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五公开”
扎实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具体落实到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决策制定公开、会议公开、重要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情况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各项环节之中。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拟制公文时,按照“谁制作、谁提出”的原则,明确界定该文件的公开属性。发文稿纸应设置“公开属性”选项,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转发类公文,应根据所转发公文的公开属性确定转发公文的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文件应说明理由,并经主要领导同意;对公开发布的文件,应由拟文处室及时向社会公开。
根据《工作要点》的要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1+474”工作体系做好济南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围绕提升涉企服务、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和公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全力做好涉及医疗保障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助力推进精准脱贫的情况;医疗救助政策文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人数、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标准、经办流程、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等统计信息,定点、目录、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及实际效果等方面的信息,等等。
三、优化服务功能,提升工作质量
要平稳推进网站新建工作,加强网站内容和信息发布审核,及时做好内容更新保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网站协调联动,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整体水平;建立完善信息报送与考核制度。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责,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对照《市医保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市医保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严格贯彻落实,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四、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构为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为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成立济南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徐配印、刘航英、彭鑫、李恒胜、李绍贵、王桂富同志任副组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局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徐配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东、孙军、丁保山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局机关、市医保中心各工作组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化,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局办公室要按照计划安排,协调组织相关培训学习,切实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各部门要切实把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日常监督和定期督查评估,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附件:1.市医保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市医保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市医保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 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 决策制定的牵头处室 |
推进会议公开 | 会议议题牵头处室 | |
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 决策部署的执行处室 | |
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 局基金监督处、医保支付复核组 | |
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局办公室、建议提案承办处室或单位 | |
做好助推济南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 围绕“1+474” 工作体系信息公开 | 有关处室 |
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 优化涉企服务 | 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等有关处室 |
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和公开 | 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等有关处室 | |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基金监督处、医保支付复核组等有关处室 | |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基金监督处、医保支付复核组等有关处室 | |
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推进精准脱贫信息公开 | 居民住院待遇组等有关处室 |
推进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信息公开 | 局待遇保障处等有关处室 | |
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 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保中心信息化与统计分析组等各业务处室 | |
推进教育和医疗健康领域信息公开 | 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基金监督处,医保中心基金财务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组、医保支付复核组等 | |
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 加强新《条例》的宣传和解读 | 各处室 |
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南等 | 局办公室 | |
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 | 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 |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信息 | 各处室 | |
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 对各区县医疗保障部门,局机关、局属单位开展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工作培训 | 局办公室 |
备注:工作任务的具体内容请参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19〕12号)中的具体要求,如不全面或不准确,请遵照上级文件要求。
附件2
市医保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序号 | 内容 | 主要内容 | 具体内容 | 具体要求 | 公开时限 | 责任处室 | ||
1 | 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 决策公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1.建立意见征集、调查征集等决策预公开专栏 2.及时反馈意见收集情况、意见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 | 全年 | 局办公室、待遇保障处等 | ||
2 | 会议公开 | 1.常态化公开部门办公会议题,并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 2.公开会议议定事项并解读 | 全年 | 局办公室、相关议题牵头处室 | ||||
3 | 政策文件 | 1.设置政策文件专门栏目 2.提供多种形式的分类或查询、整合梳理形成政策汇编、政策库或政策专题等 3.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制发主体清单、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在已发布的文件上明确标注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 | 全年 | 局办公室;规划财务法规处;相关业务处室 | ||||
4 | 管理和服务公开 | 权责清单 | 1.公开我局权责清单 2.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 |
10月底前 | 规划财务法规处 | |||
5 |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 | 1.及时更新并公开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素完整 2.公开抽取情况和抽查结果,并按相关规定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结果 |
全年 | 基金监督处、医保支付复核组 | ||||
6 | 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 管理和服务公开 | 优化服务 | 1.公开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和“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2.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指南要素完整 | 12月前 | 规划财务法规处 中心办公综合组 | ||
7 | 执行和落实情况 公开 | 执行公开 | 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和落实情况 | 全年 | 局办公室;各业务处室 | |||
8 | 落实情况公开 | 1.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2.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 | 全年 | 局办公室、规划财务法规处、基金监督处;各业务处室 | ||||
9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1.设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门栏目或目录,便于公众查找 2.公开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和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 | 全年 | 局办公室 | ||||
10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财政 预决算 | 1.设立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或目录), 并对内容进行分级分类 2.公开本部门预决算说明和表格 3.向社会公开重点项目项目文本、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 | 年底前 | 规划财务法规组 | ||
11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社会保障 | 1.公开现行有效的社会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以及调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 2.定期公开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 3.及时发布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及药品、诊疗项目目录等 | 全年 | 规划财务法规处、中心办公综合组、信息化与统计分析组等 医药服务管理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组 | |||
12 | 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 | 政策解读 | 解读文件 | 1.设置政策解读专门栏目 2.文件公开后 3 个工作日内发布相关解读材料 3.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有关内容 | 全年 | 规划财务法规处;局办公室等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 ||
13 | 解读情况 | 1.本部门或本部门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的解读情况 2.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 3.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 | 全年 | 规划财务法规处;局办公室、中心办公综合组等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 ||||
14 | 政民互动 | 互动交流 | 1.建立互动交流平台或使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 2.公开咨询建言类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的网民留言,以及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 | 全年 | 中心办公综合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 |||
15 | 办理答复 |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 2.答复内容质量情况,是否有推诿、敷衍等现象 | 全年 | 中心办公综合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 ||||
16 | 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 平台建设 | 局网站 | 1.网站栏目设置合理,法规和办事文件便于复制、保存和打印 2.提供搜索查询功能,搜索结果准确、易用;提供无障碍浏览服务 | 全年
| 局办公室、规划财务法规处分别负责 | ||
17 | 政务 新媒体 | 开通政务微博、微信或客户端,并在门户网站提供相关链接 | 全年 | 中心办公综合组 | ||||
18 | 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 基础建设 | 公开目录 及指南 | 1.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信息公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全年 | 局办公室 | ||
19 | 年度报告 | 1.发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涵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0年 3月底前 | 局办公室 | ||||
20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1.编制完成并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 2.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 | 12月前 | 局办公室、规划财务法规处等处室 | ||||
21 | 组织管理 | 组织领导 | 1.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公开相关文件 2.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 | 10月份 | 局办公室 | |||
22 | 业务培训 | 1. 组织各级医疗机构、药店、企业经办人员等,开展医保政策、经办业务等信息公开内容的宣传讲解 2.组织各区县医疗保障部门,局机关、医保中心各工作组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工作培训。 | 分别于9月、12月完成 | 局办公室、中心办公综合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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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医保办字〔2019〕8号.doc
济医保办字〔2019〕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