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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解读(2024)

发布日期: 2024-11-26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申请对象

参加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期卧床已达或预期达6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的,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二、护理类别

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有专护、院护及家护三种护理服务形式。

(1)医疗专护(以下称专护),是指定点医护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提供以安宁疗护为主的医疗护理服务;

(2)机构医疗护理(以下称院护),是指定点医护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3)居家医疗护理(以下称家护),是指定点医护机构为居家的参保人提供上门照护或社区日间集中照护等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三、申办流程

(1)参保人或其近亲属、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住院病历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自愿选择一家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山东长护险”支付宝小程序提出申请)。

(2)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安排医护人员上门初筛。

(3)初筛通过后,经办机构上门评估,评估通过后即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四、待遇期限

专护评定结果有效期为1年,院护、家护评定结果有效期为2年。评定结果有效期满后仍需护理保险服务的,由参保人或其近亲属、监护人提出申请重新评定。

五、支付范围和待遇标准

(1)专护的支付范围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济南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专护实行限额支付,每人每月限额标准为:失能等级3级6300元,失能等级4级6600元,失能等级5级6900元。符合规定的费用,参保职工报销90%。

(2)院护的支付范围为《济南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院护实行限额支付,每人每月限额标准为:失能等级3级1800元,失能等级4级2100元,失能等级5级2400元。符合规定的费用,参保职工报销90%。

(3)家护的支付范围为《济南市长期护理保险家护护理服务项目》。家护实行限额支付,采取按项目付费和按时长付费相结合的结算办法,按时长付费的结算标准为60元/小时。每人每月限额标准为:职工参保人员失能等级3级1500元,失能等级4级1800元,失能等级5级2100元。居民参保人员失能等级3级750元,失能等级4级900元,失能等级5级1050元。符合规定的费用,参保职工报销90%。

济医保发〔2024〕12号下发前,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统一对应失能等级4级待遇支付标准。

六、政策依据

1.《关于建立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济人社发〔2016〕45号

2.《关于印发<济南市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127号

3.《关于印发<关于扩大济南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医保发〔2021〕3号

4.《关于调整济南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济医保发〔2024〕12号

5.《关于调整济南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济医保发〔202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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