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6-02-28 浏览次数: 字号:[ ]

(仅供参考,以政策文件为准)

一、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在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的,可向确诊的医院医保部门提出办理申请;不符合直接认定的情况需要到指定的门诊慢特病认定医院集中办理。

2.网上办理:“爱山东APP(鲁医保→我要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济南市人民政府网“一网通办”(个人服务→市医疗保障局)、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网上办事→个人登录入口)、“济南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我要办事→门诊慢特病资格确认)。

二、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流程:济南市参保人(职工、居民、大学生)申请门诊慢特病可分两种情况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在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的可向确诊的医院医保部门提出办理申请。(首选住院确诊的认定医院办理);

(二)在其他医院确诊等不符合直接认定的需要到指定的门慢认定医院集中办理。

①.申办“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病种的:于每周三上午8: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历山院区(历山路46号)申请,或每周五上午8: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蟠龙山院区(港兴西路2999号)申请;申办“结核病”、“人类免疫缺陷(HIV)”病种的,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鲍山院区(历城区烈士山东路12 号)申请。

②.申办“精神障碍”病种的:于每周二至周四上午8:3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前往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长清区万德镇小万德村666号)、济南市第二精神卫生中心(天桥区标山路10号),选择其中一家办理。

③.其他病种:职工、大学生参保人可于每周一或周二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三家认定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九六零医院南院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总队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选择其中一家的门慢认定中心办理;居民、原独立统筹区参保人可按照各区申报流程办理(具体申报流程可咨询各区医保中心)。

2.网上办理流程:参保人通过网上途径上传申请病种的相关病历、检查化验报告申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备案。

三、办理材料

申请病种的相关病历、检查化验报告。

四、注意事项

1.办理时限

Ⅰ类病种(恶性肿瘤的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或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严重精神障碍,其他精神障碍,神经系统良性肿瘤门诊治疗,白血病)即时办结;其他病种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办理进度查询

(1)现场查询:济南市以及各区县(功能区)医保经办机构、受理门慢待遇认定的医疗机构。

(2)电话查询:济南市以及各区县(功能区)医保经办服务电话。

(3)网上查询: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济南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

3.山东省立医院、齐鲁医院只接收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的申请,具体可咨询医院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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