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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鲁医保函〔2023〕76号做好省际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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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功能区)医疗保障部门,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市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切实做好省际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市落地执行工作,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省际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3〕7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中具体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医保局报告。 附件:关于执行省际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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