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开展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联合采购中选产品延续采购的通知 |
||||||||
|
||||||||
各中选企业: 为持续推进济南市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保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稳定性和驻济联合采购中选产品供应的连续性,根据《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采购联合体联合采购公告》、《关于落实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联合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济医保字〔2020〕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联合采购中选产品延续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采购原则 (一)巩固“驻济”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坚持质优价宜,满足临床需求。 (二)坚持阳光采购原则,规范采购流程,强化配备使用。 (三)坚持守信承诺原则,对于失信等级评定为“中等”及以上等级的医药企业,不再纳入延续采购企业范围。 二、延续采购规则 (一)本轮延续采购周期内的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以首年约定采购量为准。 (二)已纳入国家和山东省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的品种不再延续采购。延续采购执行期内如遇中选品种纳入国家、省带量采购则按国家、省采购政策执行。 (三)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医疗事故的中选产品不再延续采购。 三、其它要求 (一)本轮延续采购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开展,采购周期自2022年3月1日起,为期12个月。 (二)自愿参与本轮延续采购的中选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PDF版《承诺函》。 (三)不参与延续的中选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PDF版《情况说明》。 (四)上述材料于2022年1月25日17:00点前发送至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0531-68966821 联系邮箱:jnybzc@jn.shandong.cn 下载: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8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