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23-00056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3-29 发布日期: 2023-03-2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标题: 【文字解读】关于优化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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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优化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根据省医保局部署要求,3月29日,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济医保发〔2023〕5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种植牙需求快速增长同时该领域收费不规范、费用负担重等问题也较突出,为逐步改善种植牙领域收费乱象,降低群众费用负担,引导医疗机构提供透明清晰、质价相符的“阳光医疗”,让有种植牙需求的老百姓享受高质量的“实惠医疗”,根据国家医保局部署和省医保局统一安排,我市规范整合了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将定价形式由市场调节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医保《关于优化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12号)文件。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文件精神,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

停用“牙种植体植入术”等 19个价格项目,设立“种植体植入费”等 15个新口腔种植价格项目,定价形式由市场调节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

(二)明确口腔种植全流程价格调控内涵。

口腔种植全流程价格调控是指对单颗常规牙种植全流程进行价格控制。包括种植全过程的诊察、生化检验、影像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扫描设计建模、麻醉、药品等费用的总和,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的费用。

(三)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全流程价格调控目标。

济南市区内三级口腔专科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价格(不含种植体、牙冠等可另收费耗材)调控目标为4300元,n值为97,实际价格不超过4171元。其他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价格调控目标为4100元,n值为97,实际价格不超过3977元;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价格调控目标为3690元,n值为97,实际价格不超过3579元;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价格调控目标为3485元,n值为97,实际价格不超过3380元。

(四)文件还明确了口腔种植价格调控工作的其他要求,本文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

五、口腔种植全流程费用的治理目标

口腔种植的费用大致分为种植体、牙冠和医疗服务三个部分。

种植体、牙冠两个部分的价格需要通过集中采购和竞价挂网产生,因此,《通知》没有人为设定具体量化目标。目前,公立医疗机构采购高端品牌种植体4000元-6000元每套,其他种植体2000元-3500元每套,流通过程存在价格虚高空间,集中采购后价格会有不同程度下降。公立医疗机构从第三方加工厂采购的牙冠大多在1000多元,自制牙冠价格更高,竞价挂网后也会有一定程度下降。

医疗服务部分的费用占种植牙整体费用比重较高,根据近期调查的初步结果显示,以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为例,医疗服务部分的平均费用超过6000元,一些省市费用超过9000元,已经成为种牙贵的重要原因之一。医疗服务费用偏高的原因多样,既有项目设置不合理,过度分解,也有定价过高、巧立名目乱收费等。从前期征求意见看,多数意见认为应当在规范收费时引导全流程费用回归合理区间,部分意见认为应当考虑技术劳务价值、技术水平、风险程度以及资源稀缺性。综合群众、医疗机构、专业人士等各方意见,最终将三级公立医院种植牙医疗服务部分的价格调控目标确定为4500元。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地区或医疗机构,《通知》也明确了允许适当放宽的条件。

按照《通知》要求,在种植体集采、牙冠竞价的结果产生后,进一步合并制定并公开种植牙全流程价格调控目标(含种植体、牙冠、医疗服务)。通过对构成种植牙费用3个部分的综合施策,群众种牙费用负担将会有效下降。

六、优化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内涵和意义

《通知》提出三级公立医院单颗常规种植的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4500元,是指门诊诊查、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等医疗服务价格的总和,不含种植体和牙冠。其具体意义应从以下方面理解:

第一,调控目标的功能就是“控高”。在医疗服务价格上,体现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属性,发挥对市场价格的引导作用。发布调控目标就是开门见山地对过高价格进行调控,针对单颗常规种植的情况,将目前价格畸高的降下来。

第二,调控目标是地方价格治理的“达标线”,不是“托底线”。有条件将总价导入更低区间的医疗机构,不应止步于达标水平,需要充分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实事求是地进一步降低医疗服务价格。

第四,调控目标是医疗机构的“高线”,不是绝对的“高限”。公立医疗机构的具体收费以医疗保障部门制定公布的价格政策为准,实际收费有所突破可能与患者需要植骨、软组织移植等额外服务有关,有的种植前还需要额外拔牙或牙周治疗,并不一定表示存在不合理诊疗和收费。此时,调控目标作为医疗机构的“高线”,主要是引导医疗机构更多的加强自我约束,也提示患者对明显超线收费的警惕和监督,通过对各方预期的不断引导,共同将种植牙医疗服务费用调整至合理水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调控目标的直接作用对象是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仍按规定自主定价。希望通过公立医院发挥价格“锚”的作用,把调控目标的治理效果传导至民营医疗机构,引导价格偏高的民营医疗机构也向调控目标看齐,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同频共振。

七、贯彻落实省级价格政策文件

根据省局文件精神,我们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主要内容有: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省项目规范。与省同步停用“牙种植体植入术”等 19个价格项目, 设立“种植体植入费”等 15个新口腔种植价格项目。详见附件1。

二是明确15个新设口腔种植项目最高价格。三级医疗机构最高价格与省三级价格一致,并根据其他类医疗服务价格分级定价原则,8项“0131”开头的临床诊疗类项目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同价;7项“0133”开头手术类项目,二级医疗机构价格在三级医疗机构价格基础上下浮10%,一级医疗机构价格在三级医疗机构价格基础上下浮15%。

三是明确我市全流程调控目标。全流程调控目标的价格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的总和,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的费用。我市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区分四档。根据省局文件要求:济南市区内三级口腔专科公立医疗机构参照省直三级公立医院价格执行,单颗常规种植牙价格调控目标为4300元;其他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价格调控目标为4100元。二级、一级调控目标由各地市制定。我们参照其他地市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二级、一级医院调控目标分别在三级医院基础上相应递减10%、15%,即:二级3690元,一级3485元。n取值97,全流程医疗服务最高实际价格分别为:市区内三级口腔专科机构4171元,其他三级医疗机构3977元,二级医疗机构3579元,一级医疗机构3380元。

八、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咨询电话:0531-6896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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