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26-00023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6-01-15 发布日期: 2026-01-1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标题: 【文字解读】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骨骼肌肉系统类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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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骨骼肌肉系统类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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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骨骼肌肉系统类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济医保发〔2026〕1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本次政策调整是在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的。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存在数量庞杂、名称不一、内涵不清、计价单位混乱等问题,部分项目价格与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不匹配。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医疗保障局启动了价格改革试点,并陆续发布了针对具体临床专业的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旨在建立一套全国统一、科学规范、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国家医保局按照服务产出为导向、医疗人力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发布了骨骼肌肉系统、超声、产科3类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

山东省医保局已根据国家指南出台了省级层面的规范整合通知,本次济南市的政策是对国家和省级改革要求的具体落地和深化执行。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骨骼肌肉系统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35号)文件对省级价格进行了明确,并要求各地市对照省级价格做好价格衔接。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在执行省级政策时,充分考虑了本地的医疗服务水平、经济发展状况、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使政策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精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推进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改革,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四、重要举措

一是文件根据国家医保局立项规范,按照“以服务产出为标准、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对照指南合并同类项,终止多余项,统一名称内涵和计价单位等要素,以平移为原则重新制定发布价格,使价格体系更加清晰、合理,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收费和价格歧义。

二是文件在省局价格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通过梳理映射关系、规范整合项目,以价格平移为原则,制定规范整合后的项目价格,规范价格体系,有利于引导医疗机构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是整合15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479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布整合后项目与原项目的映射关系表,方便医疗机构和患者理解和执行。明确市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允许医疗机构适当下浮,体现了灵活性。

四是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和群众负担等因素,明确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政策。

五、本级政策与上级政策的异同、特点

不同点:现执行价格项目中“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市级比省级价格低30元,该项目映射到新的立项指南为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常规)、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胎儿)和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胎儿系统性筛查)3个项目,立项指南落地后市级仍比省级价格低30元。

相同点:都以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为依据。都旨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减轻患者负担,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都对骨骼肌肉系统、产科和超声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除上述超声类3项外,其他项目价格根据以往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衔接的惯例与省级医疗机构同步规范调整: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按照省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同步上调、下调、平移、新增;二级医疗机构手术类项目在三级价格基础上下浮10%,一级医疗机构手术类项目在三级价格基础上下浮15%,其他项目三级二级一级同价。

特点:充分尊重临床实际,对技术劳务价值高、风险程度大的复杂情况和复杂操作,进行单独立项或列为加收项,体现技术难度差异。以产科的“阴道分娩”为例,根据复杂程度分别设立“阴道分娩(常规)”和“阴道分娩(复杂)”,将瘢痕子宫等分娩难度风险大以及用器械助产等接生操作难度较高的情况列为“阴道分娩(复杂)”,进一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医药服务管理处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咨询电话:0531-68966722

医保支付政策咨询电话:0531-6896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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