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20-00527 组配分类: 办公会议
- 成文日期: 2020-05-25 发布日期: 2020-05-2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标题: 市医保局2020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解读
- 发文字号:
市医保局2020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解读
对议定事项“集体审议确定一起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刷社保卡的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部分建档立卡人口纳入医疗救助的时间节点”“确定2019年度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统算和调剂方案”“确定2020年度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预(测)算情况”的解读:
一、经过调查,该定点零售药店为非医保定点药店提供刷卡结算的事实清楚,给予解除协议处理。今后,我市将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加强政策引导和部门联合执法,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提高定点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二、目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已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卫健帮扶、再救助“一站式”结算。为进一步做好医保扶贫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本次办公会议确定,以《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医保发〔2019〕69号)时间为节点,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特困人员,在2019年8月9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医疗救助。
三、根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及《关于试行危重病大额医疗费用定额弹性结算办法的通知》(济社保发〔2012〕15号)、《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总量控制结算调剂金制度实施意见(暂行)》(济社保发〔2011〕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根据基金情况和风险共担”的原则,我们对2019年度职工和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进行了统算,并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对部分超支医院进行了调剂。
四、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促进医保事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我们对2020年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预算进行了测算。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