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20-00530 组配分类: 办公会议
- 成文日期: 2020-06-30 发布日期: 2020-06-3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标题: 市医保局召开2020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
- 发文字号:
2020年6月29日上午,在市医保局716会议室,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秀同志主持召开了2020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此次办公会会议议定事项为:
一、听取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关于《济南市促进互联网医保大健康服务平台发展的若干政策》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互联网医保大健康平台是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础上的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特别是疫情以来,构建一个互联、高效、安全的“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综合服务体系的要求显得尤为迫切。为了推动山东省互联网医保大健康服务平台在我市创新发展,就必须尽快出台促进其发展的具体的、细化的政策措施。
会议要求,要尽快研究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并充分考虑政策的可执行性、可落地性、可操作性,确保能在平台上落地实施。因出台的政策措施既有我局的医保政策,又有促进新业态发展等一些产业政策,涉及的面很宽,要充分征求市卫健委、高新区、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听取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关于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汇报。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要按照财政局通知要求,根据工作部署,及时拨付结算;今后要强化各项支出的及时拨付,严格我局预算制度执行。
三、听取局基金监督管理处关于《济南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强化医保基金监督是维护基金安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保障。目前的法律法规对医保基金监管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缺乏系统、全面的实施细则。市医保局成立后,面对执法检查缺乏系统规范的法律依据支撑的局面,出台《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十分必要和紧迫。
会议要求,制定出台的监督管理办法要具有指导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对市和区县监管职责,医疗机构、药店、参保人的行为规范等要作出明确的规定,为有效打击各类医保违规行为提供强有力支撑;要按照程序,尽快研究,制定出台《济南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四、听取市医保中心《关于市医保中心2020年压减支出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压减低效无效、标准过高的支出和非必需的项目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会议确定,根据市财政部门的意见,市医保中心进一步压减预算金额。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