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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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2020年药品目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自2021年3月1日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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