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23-0037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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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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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政策要求,我市印发了《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济医保发〔2023〕3 号),现对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进行解读。

一、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如何?

《2022年药品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本次目录调整新增了121个谈判/竞价药品。目录外新增药品涉及23个临床组别,包括56个慢性病用药(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23个肿瘤用药、17个抗感染用药、7个罕见病用药等,其中22个儿童用药、2个新冠治疗用药、2个国家基本药物,重点领域药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什么是医保目录?

由于医保基金有限,不可能覆盖所有的医疗需求,因此,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医疗保障部门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俗称“三大目录”。参保人员使用药品、发生诊疗项目或使用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如果属于“三大目录”内的,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不属于“三大目录”内的,医保不予报销。

其中,药品目录由国家医保局制定,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药品可直接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药品先由个人负担一部分,剩下的再按规定比例报销。部分药品还明确规定了具体的限制使用适应症,所以有的药品虽然在药品目录内,但因不符合限制使用条件也将不予报销。目前常见病、多发病的主要治疗用药都已纳入目录。鼓励患者和医疗机构根据病情需要,优先选择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

三、怎样查询药品是否在医保目录?

扫码后输入药品名称,选择“西药”“中成药”或“中药饮片”,即可了解该药品包括“报销类别、医保支付标准、协议有效期”等详细信息!

四、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有哪些特点?

一是透明度高,国家向社会公示和公告申报药品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动,验证企业提交信息真实性,扩大专家评审信息来源,提升评审客观化。

二是规范性强,国家完善了药物经济学和医保基金测算规则,为药经和基金测算工作的科学化和标准化提供技术支持。

三是信息化应用突出,所有药品申报和专家评审均通过电子信息系统,有效提高了药品目录调整标化和工作效率。

五、我市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执行时间?

根据《通知》要求,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与《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等疫情防控政策做好衔接,目前已经被纳入医保临时支付范围的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两个谈判药品,新的支付标准自2023年4月1日开始实施。

六、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新版目录落地?

为尽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我们采取以下措施推动新版目录落地实施:

一是将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通过定点零售药店等渠道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

二是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联动,根据临床治疗需求,及时将新增药品特别是谈判药品纳入本机构配备名单,提升用药保障水平。

三是强化准入后管理,加强对目录内药品特别是谈判药品使用、支付情况的监测,努力解决落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政策链接: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其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媒体解读】【朝闻天下】解读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一图读懂】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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