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医保参保人生育待遇保障水平,自2025年1月1日起,济南市调整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相关政策,济南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时,不需垫付费用,因产检发生的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可按照普通门诊报销标准直接联网报销。
产前检查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后,按照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进行报销。以职工医保为例,起付线全年累计计算,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报销比例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7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进一步提高了产前检查费用的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