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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就知道 | 最受市民关注的医保问题(9.8-9.12)

发布日期: 2025-09-17 浏览次数: 字号:[ ]

小编对近期“济南医保”网络直播间、医保大厅和12345市民热线中

咨询的热点问题和答复进行了梳理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正在寻找的答案吧


PART.01 “济南医保”网络直播间最受关注的问题TOP3


1、职工参保人一年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是多少?

答: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较第一次住院降低50%,也就是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一级医疗机构200元、社区医疗机构100元。

2、剖宫产享受生育保险100%报销吗?

答:生育医疗费报销和生产方式无关。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的住院手术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及分娩时引起的疾病、合并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100%。

3、我到医保大厅办理二次报销,但是告诉我已经报销过了,是怎么回事?

答:因为二次报销不需要单独办手续。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人无需任何申请手续,在结算时自动享受待遇。


PART.02 医保大厅现场咨询最受关注的问题TOP3


1、在职职工医保参保人产检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2025年起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纳入普通门(急)诊报销范围,执行普通门诊统筹相关规定。在职职工医保参保人产检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

2、职工医保参保人已经缴够参保年限,但还不到退休年龄,医保还需要继续缴费吗?

答:需要。男30年,女25年是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未办理退休前仍需继续缴费,才能确保一直享受医保待遇。

3、领取失业金期间,还有个人账户吗?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医疗保险费用(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划入医保个人账户。


PART.03 12345市民热线咨询最受关注的问题TOP3


1、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不同,退休后补缴年限的费用是一样的吗?

答:一样的。参保人在我市办理退休手续时医保缴费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男30年,女25年)的,可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医保年限,并自缴费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无法一次性补齐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费,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

2、已退休多年,退休时没有补缴医保年限,现在还能补缴吗?

答:可以。济南市退休人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参保地医保机构进行医保年限认定,以退休时上年度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进行补缴,补缴后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3、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能报销什么?

答:自2025年起,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执行普通门诊统筹相关规定。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流产、引产、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执行定额报销。其中,流产350元、引产1350元、住院分娩3000元。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的按定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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