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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 | 济南市职工医保门诊待遇最全介绍(2025版)

发布日期: 2025-03-21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包括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两类。

01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受定点数量限制,定点医疗机构间起付标准合并计算。

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标准

一个医疗年度内,在职职工参保人发生的统筹金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医疗机构级别

起付标准(元/年)

统筹支付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元/年)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800

60%

600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400

70%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00

80%

注:

(1)退休人员统筹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2)本统筹区内定点中医综合性医院的起付标准降低20%。

(3)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7000元。

免费药物

治疗高血压的基本药物(卡托普利片、硝苯地平片、阿司匹林肠溶片、氢氯噻嗪片)、治疗糖尿病的基本药物(二甲双胍片、格列吡嗪片)、治疗冠心病的药物(硝酸异山梨酯片),向普通门诊统筹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结算的职工参保人免费提供。一个医疗年度内,免费药物金额累计不超过240元,超过部分按照普通门诊统筹规定予以报销。

异地就医待遇

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省内其他地市普通门诊就医的,无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跨省异地就医的,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人员在备案地普通门诊就医,报销标准与参保地政策一致,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人员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02 门诊慢特病待遇

点击链接,查看具体待遇!

03 产前检查费为进一步提高医保参保人生育待遇保障水平,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调整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相关政策,济南市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检查费用均可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做产前检查时,不需垫付费用,因产检发生的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可按照普通门诊报销标准直接联网报销。

04 二次报销待遇

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等按规定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支付。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6000元以上(含6000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上不封顶。

(仅供宣传推广使用,具体待遇享受需结合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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