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MB2863651N/2025-00122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5-05-26成文日期:2025-05-26
标题
关于适当扩大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简化个账共济程序,促进大健康消费的建议建议者
李文杰人大建议领域
社会管理和法制建设承办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时间
2025-05-26答复内容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适当扩大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简化个账共济程序,促进大健康消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意见如下:
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为符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即职工个人账户金也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明确“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因此,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消杀用品及保健品还不能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目前,我市一个职工参保人可以同时绑定九类近亲属,分别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职工参保人绑定近亲属后,近亲属持本人的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社保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结算,个人自付部分本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可以直接调用共济账户支付。济南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爱山东”APP、“济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多种方式授权绑定参加医疗保险的近亲属,同样可以在爱山东APP、“济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进行解绑。
您的建议立足工作实际,调研全面,对我们工作很有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综合考虑基本医保职能定位,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探索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加强监管引导,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提高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