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3651N/2025-00224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09-08 发布日期: 2025-09-1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 标题: 《关于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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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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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济医保发〔2025〕15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文件精神。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24号)

三、出台目的

按照“以服务产出为标准、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对照指南合并同类项,终止多余项,统一名称内涵和计价单位等要素,以平移为原则重新制定发布价格。对接落实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并规范治理价格。结合我市实际,梳理映射关系、规范整合项目,以价格平移为原则,制定规范整合后的项目价格。

四、重要举措

(一)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规范整合我市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61项,废止原价格项目118项。公布5类整合后项目与我市原价格项目的映射关系表。除附件1-5“使用说明”中纳入基本物质资源消耗的一次性耗材外,其他耗材仍执行现行可另收费的一次性材料目录。

(二)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附件1-5所列价格为济南市市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价格,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

五、本次主要规范调整内容

根据国家医保局规范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61项中医类进行整合。与原价格项目相比,此次平移了“隔物灸”等37项价格项目,新增了“中医锐性清疮”等7项价格项目,下调了“铺灸”等11项收费标准,上调了“悬空灸”等5项收费标准,自主定价改为指导价1项价格项目。调整后的价格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价格。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具体联系人:潘柳欣

咨询电话:0531-68966722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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