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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门诊慢特病待遇

发布日期: 2023-03-01 浏览次数: 字号:[ ]

待遇项目

待遇标准

职工

门诊

慢特病

待遇

起付线(Ⅰ类病种无起付线,中医医院降低20%)

省部三级医院

800元

其他三级医院

600元

二级及一级医院

300元

社区医院

0元

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

在职:起付线-1万元报销85%;1万-40万元报销88%;40万-60万元报销90%。

退休:起付线-1万元报销88%;1万-40万元报销91%;40万-60万元报销90%

二级及以下医院

在职:起付线-1万元报销90%;1万-40万元报销93%;40万-60万元报销90%

退休:起付线-1万元报销93%;1万-40万元报销96%;40万-60万元报销90%

封顶线

60万元,与住院合并计算

异地治疗

长期异地备案人员在备案地治疗、参保人临时在省内异地治疗执行上述报销政策;参保人临时在省外治疗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1.本地就医:

(1)门诊慢特病实行定点管理,经认定达到认定标准的参保人,可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慢定点,门慢定点一年内可变更一次。

(2)门诊慢特病患者因病情需要,经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可转诊至上级或同级的本市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相关医疗费用可直接联网结算。

2.异地就医:

(1)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参保人,可直接在已开通门慢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需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医保联网结算;符合报销条件不能联网结算的先行垫付后再到我市、区县医保经办大厅办理手工报销。

(2)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可直接联网结算,报销比例不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需先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报销比例降低十个百分点。

(注:开通门慢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在网站首页“查询”模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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